首页 | 部长致辞 | 自身建设 | 新闻中心 | 基层党建 | 干部工作 | 远程教育 | 老干部工作 | 学习园地 | 人事任免 | 视频点播 | 网上留言
  当前位置 >>
东平党建网  >>  学习园地  >>  庆祝建党87周年
东平县扎实做好农村党支部书记固定补贴乡镇财政统发工作
 
中共东平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08-6-29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保持农村干部队伍稳定,调动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近日,东平县下发了《关于农村党支部书记固定补贴由乡镇财政统发的实施意见》,扎实做好农村党支部书记固定补贴乡镇财政统一发放工作。

农村党支部书记补贴由固定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构成,实行乡镇财政统筹、县财政局监管、乡镇按季度统一发放的方式,充分体现公平合理、绩酬挂钩、奖励先进、鼓励创业的原则,保护和调动农村党支部书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农村党支部书记固定补贴主要由岗位补贴、人口补贴和工龄补贴三部分组成。农村党支部书记绩效补贴部分则与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信访稳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挂钩,按照“多劳多得、重在激励”的原则,确定绩效补贴数额。对于村级经济发展又好又快,村级项目年投资额、年纳税额较大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规模大、效果好的;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农民增收、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等工作成绩突出的;任职期间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本人获县级及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农村党支部书记适当提高其绩效补贴标准;对年度评议考核“不称职”的,或该村在信访稳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中被“一票否决”的,农村党支部书记不得享受当年的绩效补贴。



[关闭]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中共东平县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 @ 2004-2008
建议使用IE6.0以上的浏览器;显示器最佳分辨率为:1024*768

报警岗亭
鲁ICP备05038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