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4月,中共东平县委根据中纪委“关于整顿纪律的通知”和省纪委(1986)9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纪委整顿纪律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要求,中共东平县委从4月7日至5月30日进行了纪律整顿工作。
中纪委“关于整顿纪律的通知”下发后,县委常委、县纪委全体人员首先对文件进行了学习,市纪委4月7日赵祉善书记对全市整顿纪律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县委书记刘静海同志立即批示:县纪委要尽快提出全县整顿纪律的意见,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中纪委文件精神,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好整顿纪律的思想准备。根据县委领导同志的要求,县纪委立即做出了整顿纪律的具体意见,县五大班子领导人传达了中纪委文件,要求正副县长结合工作,分工抓好各口的纪律整顿。县委常委和17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反复学习了中纪委文件和市纪委《通知》,要求各乡镇紧密结合整党,搞好纪律整顿。县委副书记姜吉叩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通过全县各乡镇的12个分会场,向广大党员、干部传达了中纪委文件和市纪委的《通知》。湖西各乡镇分别搞了录音,通过广播反复进行播放,使中纪委关于整顿纪律的文件得到广泛地传达贯彻,引起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高度重视。
在传达中纪委文件、广泛进行思想发动的基础上,县委对全县的整顿纪律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东平县情况,这次整顿纪律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学习文件,提高认识。要求全面学习中纪委规定的学习篇目,并且边学边议边对照检查本单位和个人遵守纪律的情况。第二阶段召开民主生活会,集中解决存在的问题;第三阶段分级负责,检查整顿纪律情况。要求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根据县里的安排制订出具体实施计划,并重点解决几个突出问题。
通过整顿纪律,主要解决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提高了对加强纪律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通过这次整顿纪律,学习了毛泽东、邓小平、陈云、胡耀邦等领导同志的有关论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加强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进一步认识到,只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整顿好党的纪律,才能尽快实现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才能保证“七五”计划和各项改革的顺利实现。县委常委在学习中谈到,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历来是我们党克敌制胜的法宝,是我们真正的优势,现在搞“四化”建设也必须充分发挥这个优势。大家联系近几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一致认为,常委“一班人”虽然在政治上坚定地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一致,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但是对全面与局部关系的处理上有时也存有片面认识,执行起来也就难免有片面性。把东平工作真正搞上去,首先应从县委常委做起,加强党的纪律。为此,常委会议研究了四条纪律,要求县委常委及五大班子领导认真遵守。这四条纪律是:(一)对上级的政策规定和重大问题的部署,一定联系东平实际,毫不动摇地贯彻落实;(二)对集体研究形成的决议认真执行,不能自作主张,另搞一套;(三)反对自由主义,保证做到违反原则的话不说,违反原则的事不做;(四)查处违纪案件,特别是处理涉及副局级以上党员干部的问题时,既不“说情”,又要坚决抵制“说情”风。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常委会及五大班子领导人会议上,多次强调了这几条纪律,因而得到较好地遵守和执行。整顿纪律以来,县纪委先后查处了三名副局长以上党员干部的问题,再没有出现有人出面“说情”的问题。县委常委不但严格要求自己,对党员干部也是严格要求。为加强党管干部,县里建立并实行了县直机关党员活动日制度,由机关党委组织进行系统的党风、党纪教育,机关各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党内学习。此外,县委把加强经济纪律作为整顿纪律的重要内容,大力支持审计、物价等职能部门的工作,经常听取这些部门的工作汇报,帮助他们排除工作中遇到的干扰和阻力,对他们反映的重要问题线索,每次都及时组织力量调查处理,较好地保证了经济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
2、整顿加强了机关工作纪律。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各部门把机关工作纪律作为这次整顿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有一个乡,长时间以来工作纪律松弛,机关干部轮流回家忙私事。整党检查验收时,县委曾对他们提出过严肃批评。在整顿纪律中,该乡党委集中精力解决了这个问题。党委主要成员从自己做起,给大家做出样子,他们早上班、晚下班,晚上和星期天轮流值班。在民主生活会和学习讨论中,对问题较多的干部进行了帮助教育。针对这些问题,制订了十二项制度和规定,如学习制度、请假制度、小汽车管理制度,党委组织生活制度等,每月讲评一次遵守制度和规定的情况。这样一抓,整个乡的工作纪律很快得到加强。县直机关党组、支部在这次纪律整顿工作中,加强了工作纪律,各部门重新强调坚持好“岗位责任制”,并把它作为每月一次的党的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经常进行总结检查,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迅速好转。
3、纠正了执行“超标准住房收费”等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县直机关整党以后,为巩固扩大整党成果,整顿机关作风,县委、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超标准住房收费增收节支,小汽车管理,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准个人挪借公款等规定。根据平时了解,大部分单位执行规定比较好,也有少数单位没认真执行规定。为使县直机关养成令行禁止,认真执行规定的优良作风,结合整顿纪律,县委、县纪委专门发出通知,重申这些规定的有效性和执行规定的严肃性;抽调了20名干部,对62个县直部门和17个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有4个单位没有执行规定,有17个单位没有全面执行规定。于是,对这些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让他们限期落实了规定。在县直机关中,超标准住房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干部职工借欠的公款绝大部分已经清退,用公款请客送礼之风得到了有力制止,经费管理、小汽车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得到了较好地执行。
4、狠杀了劳动、人事纪律方面的不正之风。检查纠正劳动、人事纪律方面的不正之风是端正党风、纠正不正之风的重点,也是当时整顿纪律的重点内容。县委向有关部门特别强调了要切实搞好劳动、人事方面的“三假”案件,一是×××乡党委副书记×××利用工作之便,帮助其弟×××篡改、伪造档案,搞假党员的问题,经过调查证实,县委研究给予×××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二是×××镇党委副书记×××通过劳动部门工作人员为其子搞假待业、考取劳动技术学校的问题。经过县委领导同志的帮助教育,该同志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主动到技校领回了自己的孩子。三是×××乡民政助理员×××等人工作不负责,在招工时,为5名超龄、已婚青年出具假证明,问题查清后,县纪委对其错误,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批评。“三假”案件的查处,在全县引起了很大震动,为整顿纪律提供了现实、生动的教育材料。组织部、人事局、劳动局等部门,运用这些反面典型事例认真进行纪律整顿。通过联系实际,摆问题、查漏洞,找原因,论危害,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受教育,认识到本职工作所负的责任和执行政策的严肃性,增强了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县委常委也认真讨论了遵守劳动、人事纪律的问题,大家一致表示,在招工、招干、招生、干部提拔使用和农转非等问题上,严格按政策规定和工作分工办事,不出面说情,不递条子,不乱开口子,作遵守纪律的表率。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做出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