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中,凡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的,都应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由几个企业的党员联合建立一个党支部。
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应尽可能与开办企业同步进行。合资、合作企业中的党组织,由中方投资单位党组织负责组建;两家以上中方单位共同投资的,根据参股份额、管理体制等实际情况,明确以一家为主负责组建;外商独资企业中的党组织,由所在地的党组织负责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