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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东平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04-6-23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县委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我县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三个机制”按时启动和运转,确保今后全县离休干部“两费”得到很好的落实。刚才,我们学习了县政府《关于<东平县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下面,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全面做好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离休干部“三个机制”,中央和省、市相继下发了文件,充分表明了在新的形势下,中央和省、市委做好离休干部“两费”落实工作的决心。结合我县实际,贯彻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我县离休干部“三个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拖欠离休干部“两费”问题,对我县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是中央和省、市委的明确要求。中央和省、市委对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做好离休干部“两费”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去年以来,省、市先后派出5个工作组,来我县检查指导“三个机制”工作;几次召开全省、全市“三个机制”调度会议,安排督促“三个机制”工作。限定于今年上半年完成任务。市里已下发了预备通知,拟于七月中上旬进行检查验收。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县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势在必行。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这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从根本上解决拖欠离休干部“两费”问题。
    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是县委的重大决策。中央和省、市“三个机制”文件下发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贯彻执行。一是建立组织。成立了“三个机制”工作协调小组,全面负责“三个机制”的建立工作。协调小组成立以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建立“三个机制”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多次召集小组成员单位,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确保了上级的要求在我县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二是舆论引导。为使大家对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在思想上的有所准备,去年以来,在全县组织、稳定、信访以及老干部“两费”调度等工作会议上,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多次强调老干部工作,表明县委、县政府做好老干部工作的态度,并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指出离休干部是个特殊群体,是开国元勋和革命功臣,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没有老干部的昨天,就没有我们的今天;没有老干部当年的拼命流血、艰苦创业,就没有东平今天这样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蓬勃发展。正是这些老领导、老同志用自己的青春、智慧和血汗,换来了东平繁荣发展的好局面。作为后来人,我们不仅要接好他们事业的班,更有责任关心、照顾、安排好他们晚年的生活。如果忘记老干部,就意味着忘本;不重视老干部工作,就是政治上不成熟、工作上没尽责,就是失职。现在的老干部,论年龄,有些跟我们的父辈差不多,论资历,多数都是我们当年的老领导、老上级,我们每一位在职干部的成长、进步,无不直接或间接地得益于他们的关怀、教育和培养,并且至今还在许多方面仍给我们以关心、支持和帮助。他们理应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我们理应有一套机制,保证他们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我们每一位同志,特别是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都应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带着真挚的感情去做好工作,积极主动地为他们排忧解难,搞好服务。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积极落实好离休干部“两费”,这是为离休干部搞好服务的重大举措。三是夯实基础。今年年初,在县财政资金十分短缺的情况下,县委、县政府下决心拿出了138万元,帮助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企事单位解决离休干部的医药费,使全县离休干部2002年度的医药费全部按规定据实报销,包袱小了,欠帐少了,从而为今年上半年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夯实了基础。所以,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避免离休干部“两费”在今后发生新的拖欠,今年上半年是一次很好的机会。这既是中央和省、市委的明确规定,也是县委的严格要求,是县委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我县老干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建立“三个机制”,是做好我县老干部工作的实际需要。近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政治待遇方面,保证老干部阅读有关文件、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定期走访慰问老干部;定期组织老干部参观旅游;组织老干部学习时事政治;为老干部健康查体;定期组织老干部党员过组织生活,保证每一位老干部党员都在组织之中,每一个老干部党组织都能正常开展活动。在生活待遇方面,去年以来,我县两次为老干部增加离休费和生活补贴,人均每月增加240多元。许多单位本着“资金再紧不紧老干部,单位再难不让老干部作难”的精神,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为老干部发放离休费、护理费,解决医药费,多数单位对老干部做到了成果共享、照顾从优,在职干部有的老干部都有,在职干部没有的老干部也有。目前,全县离休干部离休费标准普遍高于在职干部。这些成绩是很好的,也是来之不易的。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如有的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得不到及时据实报销,并且出现了一些前清后欠的现象,直接影响了老同志的生活,已经成为影响老干部情绪、分散各级工作精力、制约老干部工作开展的“瓶颈”问题。存在这些问题的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我们还没有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保障机制。老干部为党和国家革命了一辈子,现在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如果我们连他们吃饭、看病的问题都解决不好,我们怎么向组织交待?怎么向关心、教育、培养我们成长进步的前辈们交待?我们不仅问心有愧,也是对我们自己都不负责任,因为老干部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因此,要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解除广大离休干部的后顾之忧,最关键的还是要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这是确保离休干部“两费”落实的治本之策,也是巩固我们之前取得的工作成绩的长远之计。
    建立“三个机制”,是当前老干部工作改革的方向。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是完善我县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是整个保障体系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是保证离休干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政策规定,是当前老干部工作改革的方向,是大势所趋。各级各单位一定要从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努力促进全县老干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文件的形成过程和基本内涵
    为了加深大家对文件的理解和把握,回去后便于开展工作,我把文件形成的过程和文件的基本内涵,给大家简要讲一下。
    (一)文件的形成
    中央和省、市文件下发后,按照县委的指示,在“三个机制”协调小组的领导下,从2001年下半年起,县直有关单位就开始了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相关工作,经过大约两年辛勤努力,文件终于出台了。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县政府办公室发挥了牵头带动作用;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经贸局、卫生局积极主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很好地完成了各自担负的工作。主要有这么几点:
    一是深入进行调查研究。为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的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在协调小组的安排下,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带队,县委老干部局、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联合派人,到兄弟县市区考察学习了建立“两费”保障机制方面的经验。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联系收集外地区建立“三个机制”的有关资料。同时,深入基层搞调研,对建立“三个机制”所需数据进行了认真的测算和汇总,收集、参考了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文件的起草奠定了基础。
    二是组织专人起草文件。县“三个机制”协调小组把文件起草工作作为一件大事,紧紧抓在手上,多次召开协调小组工作会议,指导文件起草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如县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贸局、卫生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态度明确,认真负责,提出了十分中肯的意见的建议,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保证了文件的高质量、高水准。县政府办公室、县委老干部局、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抽调的熟悉政策、了解情况、文字水平较高的同志组成的“三个机制”文件起草小组,把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县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字斟句酌,一丝不苟,几易其稿,经过反复推敲,最后形成文件。
    三是县委高度重视。县委对“三个机制”文件起草工作十分重视,多次听取情况汇报,提出了要紧紧围绕“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及时报销”、“不再发生新的拖欠”这三句话下功夫,起草的文件既要符合上级精神,又要符合我县实际的要求,为文件起草工作指明了方向。在防治“非典”的非常时期,县委连续召开了三次协调会议,对我县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文件进行了反复研究。文件定稿后,又召开有关部门一把手会议,进一步展开讨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最后研究同意,由县政府、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分别转发实施。
    (二)文件的基本内涵
    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就是建立起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和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财政支持机制,简称“三个机制”。我县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原则是:单位尽责,县级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提高服务,确保离休费及时发放,医药费据实报销,不再发生新的拖欠。其基本内涵和要求是:
    1、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离休干部所在单位必须切实承担起应负的责任。离休干部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离休干部一保到底,是老干部工作一贯坚持的原则之一。离休干部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离休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实行离休干部“三个机制”,保证离休干部离休费及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据实报销,不再发生新的拖欠,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单位必须尽责,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统筹费。对这一条,文件分别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在《医疗保障管理暂行规定》中是这样界定的:县直机关和由县财政全额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离休人员的医药费统筹费由县财政代缴;县直差额事业单位中离休人员的医药统筹费由县财政从拨补的差额经费中扣缴,不足部分仍由单位缴纳;县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医药统筹费由单位自行缴纳(其单位有上交县财政收费、罚没收入返还的,从财政直接划拨)。单位缴纳有困难的,由主管部门缴纳;各乡镇及其所属单位(包括乡镇供销社、卫生院)离休人员医药统筹费由各乡镇集中缴纳或从乡镇调度款中划拨。企业离休人员医药统筹费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企业自行缴纳。企业缴纳有困难的由主管部门缴纳。文件对破产企业及依法转让、分立、合并或出售、租赁、改制单位。离休人员的医药统筹费,都作了详尽的规定。责任十分明确,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对不按时足额缴纳离休人员医药统筹费的部门和单位,文件规定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多种手段依法强制缴纳。对拒不缴纳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我县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机制实行的是县级统筹。全县一个筹集标准,不再条条块块的细分。如离休干部医药费的筹集标准,不分县直、乡镇,也不分行政、事业、企业,全县一个标准,第一年度暂按每位离休干部每年8000元筹集。这个标准,是在反复测算、多次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的,是经县委研究讨论后下决心认定的,能基本保证离休干部医疗的需要。标准既然定了,就不会轻易改变。大家不要观望,不要等待,回去后立即着手调整支出结构,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原定6月底之前完成筹集任务,时间太紧,给大家一个月的时间,7月底之前一定要完成。7月31日之前,各有关单位要足额将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交县社保公司。希望大家克服困难,抓紧着手工作,争取主动,不要有依赖侥幸心理,要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不要拖了全县的后腿。
    3、强化了财政保障工作。根据分级负担、各级自保的原则,县、乡财政要认真落实离休干部“两费”资金,要在年度预算中给予足额安排。离休干部“两费”资金缺口,乡级财政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县级财政帮助解决。乡(镇)政府要按季将“两费”资金缺口情况报县政府。县政府收到报告,由老干部部门会同财政、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审核确认后,由县财政部门将所需缺口资金以调度款的方式拨付乡(镇)财政,年终进行统一结算。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及困难补助资金,将首先用于解决拖欠离休干部“两费”问题。这是确保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正常运转的又一主要举措。
    总的讲,我县出台的“三个机制”文件,符合上级的要求和我县的实际,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文件精神的落实,对做好我县的老干部工作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努力开创老干部工作的新局面
    我县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已经正式建立起来了,这是我县老干部工作的一件大事,是广大离休干部期盼已久的事情。这套文件,就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离休干部“两费”工作的重要依据。文件已经出台,这是手段,不是目的,下一步关键是要集中精力,狠抓落实。
    要统一思想。我县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文件,对离休干部“两费”落实工作中遇到的许多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指出了解决措施和办法。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文件规定的具体内容,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统一好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认识。要注重把握好下面几个问题:一是中央和省、市明确规定的离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一定要落到实处;二是离休干部的既得利益不得改变;三是离休干部所在单位要坚持对本单位离休干部一保到底。同时,同级财政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四是对具体问题要具体解决,不能影响大局。在统一思想的过程中,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依赖思想,不能因为任务重而束之高阁,不能因为难度大而裹足不前,不能因为工作复杂而左顾右盼,要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不等不靠,不推不拖,奋发进取,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快把这项工作完成好,把好事办好。
    要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老干部工作领导,县委调整充实了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三个机制”协调小组继续履行职责,指导和推动全县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硬项目,是一项综合性、政策性都很强的系统工程。各级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老干部工作的同志要靠上抓;要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要成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小组,集中几名懂政策、热爱老干部工作的同志做好具体工作,一件件抓好落实,确保全县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按时启动并正常运转起来。
    要强化责任。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困难很大,因为关系老同志的切身利益,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所以必须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各乡镇要层层发动,讲明利害,引导、督促所属单位落实措施,要保证乡镇机关和所属单位离休干部医药统筹费按时足额缴纳,不讲价钱,不打折扣,不强调客观;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自收自支事业和企业单位,要克服困难,积极主动缴纳,不按时或不足额缴纳的,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的统一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具体负责离休人员医药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县、乡财政对用于离休干部“两费”的资金,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截留、挤占、挪用离休干部“两费”资金、虚报冒领财政支持资金的,以及应尽责而不尽责、有条件落实而不积极落实离休干部“两费”的,追回违规资金,责令其纠正错误,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定点医疗单位的管理;定点医院要认真履行职责,设立离休人员专用诊室;对不能到医院就医的离休人员,要为其开设家庭病床或上门服务。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医、用药行为,切实为老干部搞好医疗服务。组织老干部门要牵头做好监督工作,财政、劳动保障、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具体承担管理和监督职责。组织、老干、劳动保障、财政、卫生等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要及时掌握进度,适时提出要求,定时搞好督促,重大情况随时报告,促使各单位加快实施进度。要注重抓重点,抓难点,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靠上工作。要在抓进度的同时,确保机制的标准和质量,力争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同志们,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希望大家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振奋精神,埋头苦干,迎难而上,把“三个机制”工作做实做好,同时,还要十分注意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要讲清讲明文件精神,要稳定好老干部的情绪,要加大感情投入,全方位为老干部搞好服务,进一步密切与老干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老干部的支持和帮助。要把老干部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的一件大事来抓,确保离休干部晚年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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