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东平县提出“三个加强”,进一步做好《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
一是继续加强学习宣传。通过办班培训、中心组学习、读书会、专题讲座、集体研讨交流和舆论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促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熟悉《条例》和有关规定,促进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和有关规定,促进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和有关规定,真正使县委的干部政策、干部标准、干部工作程序和衡量干部选拔任用成效的尺度让广大群众知晓,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是继续加强求实创新。改进考察考核工作,实行“三个结合”,全方位拓展干部考察的视角和途径,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继续实行公开选拔和机关内部竞争上岗,探索扩大民主的新举措,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制定全程记实《暂行办法》,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的有效形式,圆满完成试点任务。三是继续加强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对乡镇和县直部门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检查,认真做好中组部“11条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大举报受理和查核督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