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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扎实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梯门乡党委
 
中共东平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07-2-8


    [b]狠抓《条例》学习,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b]乡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认真组织乡党政班子成员分专题系统学习,并结合干部选拔任用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学习。同时,要求组工干部带头学习《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程序及操作办法,真正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行家里手。乡党委统一印制了《条例》单行本,下发到机关干部手中,人手一册,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开辟专栏等形式,激发了机关干部学习《条例》的热情,增强了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
    [b]严格规范程序,把好选任关。[/b]在乡直部门干部选任工作中,我们坚持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严格程序,严格把关。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时,乡党委采取书面推荐和座谈推荐等形式进行推荐,不仅听取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意见,还要听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意见。对确定考察的对象,乡党委组成考察组,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认真考察,全面掌握其工作表现。每次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意见,乡党委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让班子成员发表意见,集体表决,决不允许个别人说了算。形成任免建议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报批。同时,对决定任免的干部,乡党委派员与其谈话,反馈考察情况,听取本人意见,并提出希望和要求。
    [b]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b]乡党委建立健全了干部选任工作民主监督制度,聘请了干部监督联络员,每次提拔干部之前,都与干部监督联络员座谈,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乡里成立了结算中心,建立了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把部门财务纳入结算中心统一管理,堵塞了跑冒滴漏。乡党委每年都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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