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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中共东平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04-11-8


    为推动《干部任用条例》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按市委要求,10月10日下午,市委检查组对我县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兆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军陪同活动。
    胡兆柱同志代表县委介绍了我县《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指出:《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我县坚持不懈地抓了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严格按《条例》的要求办事,认真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程序,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使我县的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在工作中,以干事创业为主题,提出了“谁能干事就选谁,谁能把事干得更好就用谁”、“干好工作保位子,干不好工作让位子”的选人用人观,在全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开展了 “一学两争”活动,使广大干部树立“无功就是过,平庸就是错”的观念,形成了一心一意干事业,凝心聚力谋发展的强大合力。利用“一学两争”这个载体,强化了经常性考察,及时了解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实行了分类管理,根据考察情况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次,分别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去年以来分两次对156名存在问题和不足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打招呼,激发了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动力和持久力。
    检查组认真听取了汇报,并通过民主评议、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了2002年7月《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我县及组织人事部门学习贯彻《条例》情况、执行干部人事纪律情况。检查组对我县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我县对《干部任用条例》学习贯彻高度重视,学习宣传比较到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比较规范,能够严格按程序办事;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在干部监督方面探索出了一系列的制度,有效促进了《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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