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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管理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中共东平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04-6-20
东平县县长助理、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谢林典
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关系党和人民的事业的一件大事。《干部任用条例》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干部任用条例》系统全面地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目的、原则、标准、条件、程序、方法和纪律等。既有大的方向原则和目标,又有层次递进的步骤和环环相扣的具体环节,进一步明确了选什么样的人和怎样选人的目的和措施,易于操作便于把握。《干部任用条例》还就扩大民主、加强监督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这将对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强干部队伍监督起到积极作用。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因此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地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是要全面的学习、系统的掌握。因为《干部任用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入口把关、任用过程监督和干部出口敞开,以及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都有明确规定,只有全面学习系统掌握,才能增强我们在选拔任用干部时的责任心、使命感。二是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在具体工作中自觉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三是要自觉接受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干部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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