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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建立“共产党员示范街”活动
 
中共东平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04-6-9

    为进一步提升“共产党员示范街”的创建水平,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农村党员服务群众的载体作用,东平县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建立“共产党员示范街”活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开展建立“共产党员示范街”活动,是“支部树威信、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一个有效载体。从去年试点的情况来看,这一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党员活动内容,党员的党性观念和觉悟意识明显增强。同时,通过党员服务群众的有形化、载体化,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树立了新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广大农村群众的欢迎和认可,但在试点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通知》要求,今年全县所有村都要开展建立“共产党员示范街”活动,并在创建档次和创建水平上有一个大的提高。对去年已经挂牌试点的“共产党员示范街”要抓好巩固提高,特别是要重点提升创建档次和创建水平。要结合“党员活动日”活动,探索创建活动的规范化与制度化。要通过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在保持 “六无”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四化”要求,切实为农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对于去年没有开展建立“共产党员示范街”活动的村,要按照东组发[2003]17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活动。要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典型带动,在广大党员中形成建立“共产党员示范街”的共识,形成创建工作合力。要帮助指导各村确立“共产党员示范街”路段,并设立醒目标牌,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要通过划分党员责任区(段),明确党员基本职责,提高“共产党员示范街”的建管水平。要制定完善配套运行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检查评比,增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根据建立“共产党员示范街”的目标要求和创建标准,组织党员开展以“示范街”集中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确保开展建立“共产党员示范街”活动的成效。广大党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参与建立“共产党员示范街”活动,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中树立良好形象,赢得群众的拥护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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