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议事质量,保证本部各项决策更加民主、科学、正确,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务会议
1、部务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部长主持,必要时由部长决定可随时召开。
2、参加部务会议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各科室负责同志。
3、会议主要交流汇报各科室工作情况,讨论研究各科室的重要工作以及研究解决各科室提出的需要决定的事项。
二、部长办公会议
1、部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部长召集并主持。
2、参加部长办公会议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 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根据议题需要,特殊情况可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3、会议主要决定下列事项:(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部署、总结、检查一个时期的工作;(2)内部机构、人员变动;(3)干部调整;(4)规章制度的修订;(5)重大财务开支事项;(6)需要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党的生活制度
1、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上午集中过一次党的生活。先召开支委会,研究当月活动的内容和日程安排,然后根据需要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或上党课。
2、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上午召开。
3、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安排召开。具体事宜按县委和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