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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守则
 
中共东平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04-7-2


    为切实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规范每个组织干部的行为,使组织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制定本守则。
    一、要讲政治。要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正确方向,自觉与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服从领导,服从安排。对集体形成的决议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不打折扣,不讲价钱。
    二、要讲正气。严格按照党的组织路线、干部路线和各项政策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自觉抵制和反对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维护组织工作的严肃性。
    三、要讲学习。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学政治、学业务、学经济、学技能,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改善知识结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力争达到“会思、会写、会讲、会干”,成为“四会”干部。要甘当“小学生”,虚心向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向他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
    四、要讲大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紧贴工作中心考虑问题,开展工作,自觉地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服务。
    五、要讲创新。认真研究组织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在发展中深刻把握组织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更新观念,创新方式,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六、要讲奉献。要厉行节约,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反对贪图享受,奢侈浪费。要淡泊名利,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顶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甘为人梯,做到无私奉献。
    七、要讲实干。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弄虚作假,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自觉养成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工作一抓到底,落到实处。
    八、要讲服务。树立为基层服务、为党员干部服务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注意加强与基层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接待基层来人热情周到、谦和,切忌态度生硬,盛气凌人,妄自尊大,更不准蛮横刁难。
    九、要讲团结。树立团结协作的意识,各科室之间、科室内部要协调一致,工作上分工不分家,形成一盘棋,相互帮助,共同提高。同志们之间生活上相互关心,相互照顾,有了矛盾和误会要积极化解,努力营造一个宽松、和谐、舒心的工作环境。
    十、要讲纪律。严守组织工作纪律,守口如瓶,增强保密意识,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严格按程序办事,不擅作主张,不随意更改和简化手续。下基层指导工作搞调研时,不准索要东西,收受礼品,更不准到基层报销个人费用。要管好自己的亲属子女,不允许任何人在任何场合,做出损害组织部门形象的事情,违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调离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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